如果您刚刚被判犯有性犯罪,还有希望吗?答案是肯定的。一般来说,有
重新审判动议涉及哪些内容?您的团队必须获得并彻底审查您的审判记录,以确定存在哪些法律错误。这些错误包括未能提出无罪证据、不适当地采纳或排除证据、陪审团指示错误以及陪审团行为不当。
该动议有两个目的:第一个目的是让初审法官撤销案件。第二个目的是在初审法院层面提出所有可上诉的问题,以便在必要时在上诉中加以追究。上诉的黄金法则是,除非首先向初审法院提出或提交,否则不得在上诉中提出或提交任何问题或证据。
以下是一些可以在重新审判动议中提出的问题示例:
将所有证据记录在案是重新审判动议的一项重要功能。需要注意的是,大多数初审法官不愿意批准重新审判动议,因为这要求初审法官承认在其法庭上犯了法律错误。
上诉法院会裁定是否存在法律错误,从而对您的案件造成损害。如果裁定对您有利,则批准重新审判。上诉法院不会裁定陪审团在判定您有罪时是否存在事实错误。
上诉案件由三名法官组成的合议庭裁决。法官(大法官)主要根据称为 "辩护状 "的书面文件做出裁决。 被告(在此阶段也称为上诉人)提交开庭辩护状。答辩人(通常是州总检察长)将提交一份反对答辩人的辩护状。然后,被告/上诉人可提交答辩状,反驳州政府提出的论点。辩护状阶段结束后,上诉法院将审查辩护状和上诉记录。然后,双方可要求进行口头辩论。辩论将由三名法官进行,他们将对案件做出裁决。几周后做出裁决。
在上诉中被推翻的性犯罪案件包括:
定罪后令状仅限于影响被告公平审判权的问题。例如,剥夺被告获得律师有效协助的权利、下级法院缺乏审判被告的管辖权,以及检方隐瞒重要证据导致被告无法获得公平审判。因此,如果发现地区检察官隐瞒证据,可通过令状向上诉法院提出这一问题。
常见问题包括未进行适当调查、未提供已知和有用的证人、未提出适当反对意见以及未披露利益冲突。
如果加州最高法院驳回上诉,且存在联邦宪法问题,例如无证搜查、未给予米兰达警告或其他影响正当程序的审判法庭错误,则可向联邦地区法院提交人身保护令状,寻求救济。
如果提出上诉的期限已过(一般为判刑后六十天),令状申请可能是推翻定罪的唯一途径。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定罪数月甚至数年后,出现了令人信服的新证据。这些证据可能包括
新发现的足以推翻定罪的证据必须可信、可靠,并且明显能够在审判中做出不同的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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